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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資訊

定期票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定期票-退票手續費

例:購買桃園-中壢30天期磁卡式通用定期票,票證有效期限(4月22日~5月21日)

  1. 於4月30日退票時(第9天):
    購票款536元-(第9天×每日2趟×復興號票價15元)-退票手續費31元=退還235元
  2. 於5月12日退票時(第21天):
    購票款536元-(第21天×每日2趟×復興號票價15元)-退票手續費31元=退還0元(※建議繼續使用至有效期限截止)

60天期通用定期票退票時如經過日數超過30天,該30天享有優惠折扣。

例:購買桃園-中壢60天期磁卡式通用定期票,票證有效期限(4月22日~6月20日)

  1. 於5月23日退票時(第32天):
    購票款1008元-30天期定期票價536元-(超過30天之第2天×每日2趟×復興號票價15元)-退票手續費31元=退還381元。
  2. 於5月20日退票時(第29天):
    購票款1008元-(第29天×每日2趟×復興號票價15元)-退票手續費31元=退還107元(※建議第30天再辦理退票)
  1. 定期票不得辦理換票作業。
  2. 如原購買之定期票不繼續使用,請速辦理退票,經過日數(為票證起始日至退票辦理當日)視同每日均已於票面所載起迄站間乘車2趟(以復興號未折扣全價票計費),並扣收 31元退票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