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票證乘車
最後更新時間: 2022-03-31
為維護旅客乘車安全及服務品質,本局太魯閣、普悠瑪列車、團體列車、郵輪式列車、專開列車及其他本局指定列車均不發售無座票,如旅客非持當日當次列車車票(含定期票、悠遊卡、一卡通及愛金卡)搭乘,即為無票乘車,本局將依鐵路法第49條規定對持無效票乘車旅客加收50%票價。
電子票證 70公里乘車範圍查詢
乘車證明查詢系統
注意事項:
- 本局各車站僅提供列印最近一筆乘車憑證之服務。
- 如需乘車報帳證明,請於乘車後出站前,持卡至出口列印該筆乘車紀錄,加蓋車站證明章後,持以證明。
- 若需其他日期乘車紀錄,請自行依乘車證明查詢系統查詢及下載或逕洽各票證公司,經申請或付費取得相關乘車紀錄。
- 開放查詢交易資料日期為乘車日前3個月~前3天
各票證公司客服專線
- 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24小時客服專線:412-8880(手機及金馬地區請加02)
- 一卡通票證股份有限公司:07-7912000
- 愛金卡股份有限公司:0800-233-888(手機請撥02-2657-6388)
台鐵多卡通電子票證乘車營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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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票卡
悠遊卡(EasyCard)、一卡通(i-pass)卡及愛金卡(ic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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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範圍
台鐵環島全線及支線(平溪線、深澳、內灣、六家、集集及沙崙線)各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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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乘車票種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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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電子票卡乘車,本局以下列票種收費:
- 成人票(全票)。
- 兒童票。
- 敬老票(年滿65歲之本國國民或於永久居留證並註記搭乘國內大眾交通工具優待之永久居留權人士)。
- 愛心票 (持有主管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證明(手冊)者)。
- 各票證公司發行各式票卡對應表,詳見附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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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電子票卡乘車,本局以下列票種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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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用車種
持用電子票證票卡於本局電子票證適用範圍內乘車,除觀光列車、團體列車、太魯閣列車、普悠瑪列車及其他本局指定列車(具專屬性及不發售無座票之列車)之外,不限搭乘車種,如搭乘對號列車不另行劃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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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價計算
電子票證票價計算方式與本局現行乘車票計算方式相同,依搭乘車種對應之票價計算方式計價,成人(全票)按下列票價全額計收;兒童、敬老及愛心票按下列票價半價計收:
- 搭乘莒光號、復興號及區間車旅客:按起、迄站區間車票價9折計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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搭乘自強號旅客:
- 乘車於70公里(含)內,按起、迄站區間車票價9折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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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超過70公里,票價分為以下2段計算後加總計價:
- 第1段:前70公里以區間車票價9折計算。
- 第2段:超出70公里部分,超出里程以自強號費率(每公里2.27元)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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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強號乘車70公里(含)內之認定:
非指自搭乘自強號起算70公里,而是總合各級列車之搭乘及轉乘在70公里以內,均收取區間車票價並享有電子票證優惠。搭乘自強號於迄站時總里程超過70公里以上(包含所有轉乘),即就超過里程加計自強號與區間車差額,莒光號(含)以下列車不額外補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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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站程序
為維旅客權益及票卡正常使用,請確實依「進站刷卡、出站刷卡」原則使用票卡,並注意出入口驗票設備(閘門或驗票機)燈號、聲響顯示,完成正確進出站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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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卡無進、出站紀錄
遇票卡使用異常狀態,即無進站或出站紀錄等情形,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應付票價,不適用電子票證優惠,旅客如無法證明起站者,依無票乘車規定辦理補票,並得加收乘車區間票價並加收50%。如不能證明到達站者,依逾時乘車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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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待票使用方式
- 優待票卡之兒童、其他縣市65歲老人及敬老卡、愛心卡限本人使用
- 持用敬老、愛心卡乘車時,應配合驗票人員查驗身份證件,如有持用不符身分之票卡者,視同無票乘車,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實際搭乘列車應付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應加收已乘區間之五成票價,並須保存補票單據,依前項規定更改補登扣款0元出站紀錄,以維票卡正常使用。
- 愛心陪伴卡限持卡本人使用,可由陪伴人員一名,搭配愛心陪伴卡同時使用,使用時必須先刷愛心卡,接著立即刷陪伴卡,其間不可插入其他票卡交易,始得享有優待折扣費率。如不符前述使用規則,陪伴票的扣款使用規則與全票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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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站進出扣款規則
- 1小時內以起碼票價14元扣款。
- 1小時以上未達3小時者,扣款11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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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3小時以上,扣款台北至高雄自強號票價843元。
備註:旅客若有接送親友之需求,仍可以換證方式進出月台(中壢、臺中、嘉義、臺南、高雄、宜蘭等站除換證外,另可購買月台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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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站進出
不同站進出依據實際搭乘區間,按本局票價計價方式扣款。若旅客逾越出站時限且非歸責於本局事由,則依起程站至到達站里程範圍所對應之時間條件,收取實際搭乘區間之自強號票價。逾時扣款規則如下:
不同站進出依據實際搭乘區間,按本局票價計價方式扣款 里程 進出站時限 備註 70(含)公里以內 3小時內有效 70-200(含)公里間 8小時內有效 200(含)公里以上 12小時內有效 -
晚點賠償
旅客運送遲延時間符合本局旅客列車晚點賠償規約標準,請於當日持乘車票卡至到達站洽站務員 (無人站請洽管理站辦理)辦理0元出站;若非於乘車當日辦理晚點退費手續者,請至該乘車日起、迄任一站,檢附該日乘車票卡並自行列印乘車交易明細,向車站提出電子票證退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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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搭乘禁止搭乘列車
持用IC票卡如違規搭乘禁止搭乘之列車,則不適用本使用規定並視同無票乘車,應補收起程站至下車站間實際搭乘列車應付票價,如無正當理由並應加收已乘區間之五成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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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驗規定
本局站務人員及查票人員得於車站付費區內,要求旅客出示票卡,以進行查票作業,另得要求持優惠票種旅客出示優惠身分證明,拒絕出示相關票卡或身分證明證件者視為無票乘車,如無正當理由應加收已乘區間之五成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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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用誤乘規定
因電子票證無票面記載旅客乘車之訖站資訊,須待旅客到站完成刷卡後方得知訖站,如旅客未完成進出站刷卡程序前,自無從得悉旅客真實乘車到達站,不適用誤乘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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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上查驗
- 旅客於列車上經列車長查驗有票卡合理進站紀錄者,即通過查驗程序。
- 如雖有進站紀錄但非當日進站記錄(跨夜列車除外),進站時間與乘車時間顯不合理者或進站紀錄站與列車方向相反者,則依本局現行旅客無票乘車補票方式辦理。補收該次乘車之起程站至到達站間實際搭乘列車應付票價,旅客如不能證明其起程站,應以該次列車之始發站或最後驗票完畢站至到達站起算,並另須於出站時辦理該票卡前次進站異常處理及補扣票款後解卡,以維票卡正常使用。
- 經車上列車長查驗,無票卡進站紀錄者,依本局現行旅客無票乘車補票方式辦理。應補收起程站至到達站間實際搭乘列車應付票價,旅客如不能證明其起程站,應以該次列車之始發站或最後驗票完畢站至到達站起算,並加收5成票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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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卡允許餘額負值
- 悠遊卡(EasyCard):出站時票卡允許1次負值,惟以60元為限。
- 一卡通(i-pass)卡:出站時票卡允許1次負值,惟以65元為限。
- 愛金卡(icash2.0):出站時票卡允許1次負值,惟以65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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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線指定轉乘機制
持電子票證於下列區間任一站上、下車者,並於指定車站轉乘,以最短區間票價計收:
- 六家/內灣線:千甲=六家=內灣間,於新竹站(指定站)轉乘台北方面列車者。
- 平溪線:大華=菁桐間,於瑞芳站(指定站)轉乘宜蘭方面列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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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值服務
- 本局辦理電子票證乘車業務車站售票窗口或補票處,提供票卡加值服務。
- 各票卡每筆加值最低額度不得低於新臺幣100元,總儲值金額依行政院金管會規定不得超過新臺幣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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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車紀錄查詢
旅客可至本局官網下載查詢日3個月內乘車紀錄,查詢3個月以上、3年以內之乘車紀錄,請洽票卡所屬票證公司付費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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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本營運規則以最新公告版為主,若有未盡事宜,依政府相關法令及車站相關公告規定辦理,如有疑義,請逕洽各車站服務人員。